企业大事记1999年第二次修订会计法,实现了几项重大突破,其中重点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控制)本世纪初,财政部依法制定发布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包括基本规范和若干具体规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02年美国出台萨班斯法案。其中“404条款”要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这一制度安排适用于在美上市的美国本土和非美国上市公司。 国务院领导就强化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由财政部牵头,联合有关部委,积极研究制定一套完整公认的企业内部控制指引”。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财政部会计司,旨在研究制定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科学性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成。 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财政部(2012)2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及实施财政部(2012)2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5年12月21日,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内控建设作为一项长效保障机制全面推进落实。 财政部(2016)年11号文件《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 |